4月8日,我校申报的“2019年-2020年年度高校采购国产科研、教学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经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核定通过,符合退税条件,我校获得全额退税226万元,成为广西首家独立完成申报并享受高校采购国产科研教学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高校。

税务部门到学校现场检查仪器设备
据了解,高校采购国产科研教学设备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举措之一。我校计划财务处在获知税收优惠政策后,立即启动筹备工作,成立退税小组。由于柳州市此前并无高校设备增值税退税成功的先例,退税小组积极了解政策、收集信息、高校调研,主动前往税局大厅与税务人员面对面咨询沟通。

税务部门到学校现场检查仪器设备
通过一年的筹备工作和不懈努力,税务机关多次联合会审,并赴学校现场检查仪器设备,今年1月我校完成第一批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材料提交,并顺利通过审核,最终获得第一批增值税退税18万元。之后我校计财处又陆续递交退税材料,截止目前已获得增值税全额退还226万元。
审核:党委宣传部 唐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