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3年4月27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450 0001 0012 528888 0000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支行 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电话通知交易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如未通知或不得参与竞价。 缴纳交易保证金要求: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非银行转账方式(ATM或支付宝转账、携带现金至银行柜台存入等)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客户不得参与竞价,我中心将在收到客户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交易保证金。 ② 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须备注相关信息: 企业: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例:备注内容为:0428活立木保证金; 个人: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身份证号码后4位。例:张三,身份证号码:450101198002030405,备注内容为:0428活立木保证金0405 ③未能正确备注交易资金相关信息的,须发送短信进行说明。客户须使用在我中心登记的手机号码向我中心指定号码(18878885029,仅用于收发短信)发送短信如下: 企业:企业名称+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短信内容为:A企业交纳0428活立木保证金20万元。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4位+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张三,其身份证号码是450101198002030405,短信内容为:张三0405,交纳0428活立木保证金20万元。 我中心有权不允许未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正确备注信息(以我中心银行账户流水明细为准)且未能正确发送短信说明资金用途者参与竞价。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由交易中心直接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公告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等相关价款、不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者,或违反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