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C2-002034-GXJ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5#6#教学楼附属工程(10kV配电增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审办法价格分的评分标准 |
1、(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 (3)......。 (4).......。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2%的加分,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如本项目为竞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 |
1、(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 (2022) 30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2、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进入详评且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3、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某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价)×3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联系方式:0772-2726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0771-4923450 、13667889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71-4923450 、1366788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