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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3#、24#、25#、26#、27#学生宿舍楼澄清公告(一)

日期:2025-07-25    来源:计划财务处     关注: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二期)-23#、24#、25#、26#、27#学生宿舍楼

  二、项目编号:E450200282102199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8日

  四、首次澄清日期:2025年7月25日

  五、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资格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22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或承接过学校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资格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22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或承接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项目。

2

类似项目是指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完成或承接过学校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完成或承接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项目(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3

(一)企业基本情况 (0.0-25.0 分)(1)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2年 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止(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承接过学校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包括EPC)业绩,每有1个得5分,满分20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0.0-25.0 分)(1)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2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承接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工程(包括EPC)业绩,每有1个得5分,满分 20分。

4

(三)项目经理情况(0.0-15.0 分)(3)项目经理业绩(满分5分):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类似工程指2022年1月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三)项目经理情况(0.0-15.0 分)(3)项目经理业绩(满分5分):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2.5分,满分5分。(类似工程指2022年1月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0.0-10.0 分)(3)技术负责人业绩(满分3分):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类似工程指2022年1月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0.0-10.0 分)(3)技术负责人业绩(满分3分):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类似工程指2022年1月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6

分值权重构成(100%)(1)技术标分值权重:20.0%(2)商务标分值权重:80.0%

分值权重构成(10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65.0%

7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0%)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5.0%)

8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60%)【备 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45%)【备 注:右侧评分标准 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9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 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百分制)×(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 下取 40%-1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 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 1 亿元 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 重(20%)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 ”平台信息发布的 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 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 657 号),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评审内容各投标人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取。)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百分制)×10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 下取 40%-1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 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 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 重(20%)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 ”平台信息发布的 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10

2.合同价格形式: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_。

11

六、合同文件构成

(5)  

(6)

(7)

六、合同文件构成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 图纸                      

12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括: 。1.1.3.10 临时占地括: 。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施工图纸确定。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4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在下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5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16

6.3 环境保护


6.3 环境保护

6.4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期限及使用的约定:(1) 农民工工资支付

1)农民工工资应与其它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工人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专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

2)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按与承包人约定的农民工支付比例,将工程人工费分账支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30%,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企业账户。

3)承包人依据分包专业工程进度,按与分包人约定农民工支付比例,通过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将分包工程的人工费分账支付到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业分包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30%。其余分包工程进度款项由承包人支付到分包人的企业账户。

4)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5)农民工工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账号:

开户银行:

17

原开标日期2025年8月8日

更正后开标日期2025年8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联系人: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72-27262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25层2515号

    项目联系人:张椿芸、张思佩

    联系电话:0771-333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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